关于教职员工有序返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1浏览次数:2046

各机关部门、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全校教职员工有序返涪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涪安排。旅居在市外的科级及以上干部须于330日前返涪,其余教职工根据人事处安排有序分批返涪。其中,目前仍在境外人员以及仍在湖北(武汉除外)的人员按重庆市和涪陵区疫情防控部署,经批准后返涪;离退休职工暂缓返涪;仍处于居家隔离期的人员以及有不适症状的人员暂缓返涪。定居在涪陵周边区县且可正常上岗的人员视为返涪。

二、返涪要求。所有人员在返涪前应在居住地社区(村社)开具健康证明,自觉申办“渝康码”,并经所在部门审核、人事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职工返涪的审批程序及手续按照222日学校下发的《关于行政及教学科研管理人员返岗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所有市外人员返涪后须及时上报并自觉居家隔离。从境外返涪的人员按照涪陵区疫情防控政策规定须集中隔离观察14天,且费用自理。

三、返涪防护。返涪人员要注意自我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尽量减少与公共物品接触,尽量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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