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为做好“两优一先”推选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拟定此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党内集中教育中当表率、作示范;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敢闯敢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唯实争先,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积极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高质量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师生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积极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建设学习型、开放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用好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机制,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师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扎实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和重大活动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三年内,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所在单位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问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过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
二、评选范围和数量
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学院的正式党员、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2名,同时根据支部工作业绩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先进基层党组织”奖项评选。学院党委将按照学校文件精神遴选确定人选参与学校党委层面评比,对未入选为学校党委表彰对象的人选,纳入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表彰对象。学院将根据党支部工作情况如支部建设、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等工作中表现情况,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知识情况(参考学习强国平台上的学习积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明显等方面综合评定,确定党支部表彰对象名额。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二)考察。学院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初步评选,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经考察合格后,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三)审核。学院党委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并予以公示。
(四)决定。经公示无异议,作出表彰决定。
“七一”前后,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实绩突出、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标准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推荐评选,各推荐单位要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以严肃负责的态度,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好中选优。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党支部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报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两优一先”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推荐对象的简要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于4月28日12:00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YDWB@yzn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明德楼2202办公室。
联系人:王元涛;联系电话:13648484737
附件:
附件1: “两优一先”推荐和审批表.doc
附件2: “两优一先”汇总表.doc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