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车辆分流建立步行校区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2浏览次数:2192

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最大限度降低校园交通安全风险,经过上期末试行车辆分流,学校在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建议基础上,按照校园车辆管理工作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精神,对车辆分流及停靠进行优化,增加临时停车场和停车位,增补人行横道等交通标识标线。为切实做好校园车辆分流及建立步行校区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原校园步行区设置范围不变

不再封闭鉴湖左右两侧进出图书馆底楼车库及原美术学院实训基地停车场路口。

二、原师生员工(含校内从业人员)自备车及校外公务来车入校通行及停车路线不变

1.飞艇库前及原美术学院实训基地已划车位区域增加为临时停车场,可就近规范停车。

2.鉴湖面向图书馆右侧公路为进入图书馆底楼车库及原美术学院实训基地停车场入口,鉴湖面向图书馆左侧路口为图书馆底楼车库及原美术学院实训基地停车场出口。该环路单向行驶,不得逆行及随意停车。

三、校园步行区目前停靠车辆驶离要求

请师生员工、校内从业人员于2022224日中午12点前将停放在步行区内的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自行开出步行区规范停放,对不按时驶离步行区的车辆学校将协调交巡警拖移,责任由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

202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