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期毕业实习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4浏览次数:914

各教学院:

根据《重庆市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长江师范学院《关于2022年秋期师生返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就2022年秋期毕业实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2年秋期毕业实习包括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和师范专业教育实习两类。

一、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实习

一是对于符合返校条件的毕业实习学生,统一按照学校要求时间93号起开始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和返校程序按照秋期师生返校通知执行(详见附件1.《关于2022年秋期师生返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是学生返校后在集中管控(92-15日)期间,按照学管控要求禁止出校,可在校内通过线上资源开展线上实习或查阅整理相关毕业实习资料,待管控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开展实习相关事宜。

三是对于不返校,直接前往实习单位学生(实习期间不住学校),请各教学院与实习基地做好对接与协调工作,按照实习单位及属地疫情管控要求执行。

四是各教学院切实落实好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岗位,确保实习岗位与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相符,加强毕业实习日常管理和指导,督促学生按时在“云智习柚毕业实习管理系统”签到,实习指导老师可以充分利用微信、QQ等线上平台开展实习指导,保证实习质量。务必确保每一位实习学生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五是实习期间实习学生要积极配合学院和实习单位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等工作。及时报告身体健康状况,配合做好疫情摸排和监测,在实习期间不仅要与家长保持信息畅通,而且要定期与实习指导老师或者辅导员老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

二、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

一是对于符合返校条件的毕业实习学生,统一按照学校要求时间93号起开始返校,返校程序按照“秋期师生返校通知”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关于2022年秋期师生返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是学生返校后在集中管控(92-15日)期间,按照学校管控要求禁止出校,可在校内通过线上资源开展线上教育实习或查阅整理相关教育研习资料,待管控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开展实习相关事宜。实习带队教师与各基地校进一步做好协调沟通。

三是对于不返校,直接前往实习基地校的学生(实习期间不住学校),实习带队教师与各基地校做好对接协调工作,按照实习基地校及属地疫情管控要求执行。

四是如果学生不住校内,因顶岗实习等特殊原因可申请提前返校,同样按照“秋期师生返校通知”要求做好核酸检测,需拿入校行李的同学统一在830日(早上800—晚上2000)即拿即走,不得留宿。入校程序:先按照既定的线上程序向学院申请提前返校,再向学院提交纸质《提前返校申请》,由各教学院进行汇总并指定一名老师于829日到学生工作处集中办理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学生在830日进校拿行李。

五是实习期间实习学生要积极配合学院和实习单位做好疫情排查和防控等工作。及时报告身体健康状况,配合做好疫情摸排和监测,在顶岗实习期间不仅要与家长保持信息畅通,而且要定期与顶岗实习指导老师或者辅导员老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重视程度。各教学院应成立专门毕业实习(教育实习)工作小组,责任到人,建立稳定的工作机制和畅通的沟通渠道,形成校、院两级管理机制,有序推进毕业实习工作。

二是强化安全意识。各教学院和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对实习学生务必做好安全教育,要求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与所在教学院签订《长江师范学院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将实习安全作为开展毕业实习(教育实习)的前提,强化人生安全、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实习安全。

三是严格日常管理。各教学院和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对毕业实习(教育实习)要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对实习阶段任务的督促和检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确保实习质量。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王涛、廖进、李文博,02372792282

 

附件  1. 关于2022年秋期师生返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2. 长江师范学院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表

       3 .疫情期间给全体实习生的安全提醒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期毕业实习的工作通知.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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