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3浏览次数:2093

校内各单位:

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选题

(一)2018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课题指南》确定的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关注选题为本年度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课题指南》引导选题和自主选题两种选题方式,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

(二)2018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1.重大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不得自行命题。课题负责人须填写《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经规划办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现场答辩。

2.重点课题须依据《课题指南》所提出的重点关注选题领域和方向,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研究设计,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3.自选课题不设具体指南,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主确定研究题目。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鼓励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鼓励开展教育实验研究。

二、资助标准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对重大招标课题,重点有经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一)每项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8万元。

(二)每项重点有经费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三、完成时限

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两年,咨询报告提交时限不超过10个月;其他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重大招标课题负责人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其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

(三)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请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不同类别课题申报要求:

1.重大招标课题通过纸质材料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程序进行。课题负责人填写《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申请·评审书》(附件3)一式6份,报送科技处。报送纸质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科技处邮箱。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

2.其他课题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形式,要求项目申请人进入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并经各二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填报(详见附件4)。

五、申报截止时间

各类别申请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3101700

  


联系人:周峰  72790388


  

附件:附件1: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2: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

附件3: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4: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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