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学术机构: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请参照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国家自然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2018年我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以系院或研究机构为单位,向科技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此两表在科技处主页上规章制度中有)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代码调整,2018年有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一共5个科学部涉及申请代码调整,填写申请书时敬请参阅《2018年国家自然基金申报指南》(纸质件由科技处订购后发给各单位,电子件请参阅基金委官网权威发布。
6.特别提醒:申请代码或研究领域务必填写准确,特别是化学学科。其中申请代码需要填写至最末一级。
7.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本在线提交截止2018年3月12日,届时系统将关闭;纸质文本提交截止2018年3月15日中午12点。
8.申请书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项目组成员须亲自签字,生命科学类别项目组人员签字必须使用规范楷体。最后的装订由科技处统一装订。
联系电话:72790088 联系人:江波
科技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