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教育工作实践和研究能力,推动社区教育内涵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渝教职成发〔2016〕28号)精神,市教委决定开展2018年重庆市社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深入贯彻市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坚持科研先导,实验开路,为推进我市的社区教育工作发展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二、课题研究申报
(一)课题类别
2018年度社区教育课题分别设立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
(二)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主要围绕终身教育、学习型城市建设、社区教育发展中的学术前沿和重庆社区教育发展等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重大课题重点研究顶层设计、区域协同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重点课题重点研究机制创新、社区教育工作绩效评价、专兼职社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社区教育课程建设、数字化资源开发与应用、老年教育、“互联网+”社区教育等。申报者可参照《2018年重庆市社区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1),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特长,自行选题。
(三)申报条件
1.重大课题可联合申报。
2.申报者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学术道德修养,能够严格遵守各项学术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3.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有开展研究的时间和质量保证,能按计划按时完成课题研究。
4.课题申报倡导个人或者团队合作,鼓励跨单位、跨部门,市区联动,组成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课题组。课题组应不少于4人,不超过6人。
5.申请者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往年立项的社区教育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立项课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其他级别课题。
6.重大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两年,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一年。不能申请延期结题。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结题,须退回拨付的项目研究经费。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请人需填写《重庆市社区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2)和《重庆市社区教育研究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1-3)。
2.课题申请人需提交纸质材料2份及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致远楼5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科技处邮箱kjc1931@163.com。
3.校内申报截止日期:6月27日。
4.市教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确定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评审通过后将公布课题立项名单。
(五)经费保障
市教委将按照重大课题1.5万,重点课题0.8万的标准,给予研究经费资助。
(六)立项评审与管理
1.课题研究时间:重大项目从2018年10月—2020年9月;重点项目从2018年10月——2019年9月。
2.课题研究过程中,须按规定提交项目研究中期报告。
3.课题研究结题时,重大课题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1篇、一般期刊论文1篇;重点课题需提交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一般期刊论文1篇。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未发表论文或数量不足不予结题。
4.课题成果经过评审同意结题,将向课题负责人颁发结题证书。
5.市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根据课题研究成果,适时编辑出版论文集。
联系人:周峰7279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