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结题与年度进展报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20年3月1日零时开始,校内4月12日16时截止。
2.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 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无纸化申请范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二) 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 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文件,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应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均以PDF扫描上传。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
二、项目结题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4月12日前在线提交。(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三、项目进展报告
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于2020年1月10日前逐项确认并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
1.有关经费预算、成果管理、保密规定等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091.htm。
2. 请各单位预留专家修改、形式审查等时间,控制本单位材料提交时间。
3. 需开通基金委账号的老师,请填写附件1,由各单位汇总后于1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kjc1931@163.com。
长江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