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年级开学复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2浏览次数:2200

各机关部门、教学院(部)、校医院,全体毕业生:

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复课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115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研究决定,2020513日毕业年级学生返校复课。为确保毕业年级开学复课工作平稳顺利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到时间

513日(星期三)报到。

(二)复课时间

514日(星期四)正式复课。

二、报到地点

学校在南大门设立集中报到场所,返校学生统一在南大门报到后进入校园。

三、申请返校条件

(一)返校前14天内未出现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

(二)未处于医学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期;

(三)持有当地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四)经各学院审核同意返校。

四、申请暂不返校条件情形

以下情况之一者,须向所在学院申请暂不返校:

1.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或呼吸道困难等不适症状的;

2.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疑似病例或其他传染性病例有密切接触的;

3.返校前14天内接触过国(境)外归国人员的;

4.返校前14天在中(高)风险地区滞留停留或与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

5.其他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应校园生活的。

五、返校前准备

(一)学生在返校前须自行居家健康观察14天,健康观察正常后,向所在学院提交《学生返校前14天活动轨迹及返校申请表》(附件1)。

(二)学习疫情防护知识。学生在返校前须认真阅读学生返校须知、返校流程等材料,合理安排返校行程,及时将返程航班、车次等具体信息准确提供给所在学院。

六、返校途中注意事项

(一)学生在返校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减少途中停留,尽量避免到人多地方互串。

(二)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及作为学校审核依据。

(三)做好健康监测,自感发热等不适症状时要及时主动测量体温,就地报告疫情防疫管理人员,自觉配合防疫管理人员安排。

七、报到流程

(一)行李消毒。

(二)消毒剂洗手消毒。

(三)提交《学生返校前14天活动轨迹及返校申请表》等资料信息。

(四)核验身份(身份证、校园一卡通)。

(五)核验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六)体温检测。

(七)通过南大门进入校园办理入住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学生返校前14天活动轨迹及返校申请表

  

  

长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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