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放假和教职工返校上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4浏览次数:2732

各机关部门、教学院(部),各专职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根据重庆市关于各级各类学校返校复课的有关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特对2020年“五一节”放假和教职工返校上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五一节放假时间:202051~5日,共5天。其中,202051(星期五)五一为法定节假日,2020523(星期六、日)为公休,2020545(星期一、二)分别调休426(星期日)59(星期六)公休,即2020426日上202054日(星期一)的班(课)、202059日(星期六)上202055日(星期二)的班(课)。

二、有关要求

1.目前尚未返校的教职工必须在55日前返校(定居涪陵周边且可正常上班的人员视为返校);国(境)外的教职工暂不返校;管理服务人员56日正式上班。各单位须于55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教职工返校情况上报人事处。

2.疫情期间,所有在渝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重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重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3.疫情期间,凡从市外返回学校的教职工,应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须向学校人事处履行返校手续。

4.以上安排和要求,请全体教职工务必遵照执行。各单位应加强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教职工安全顺利返校,确保学校疫情稳定。若因渎职失职、擅自出渝返校,导致学校出现疫情的,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

20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