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举办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全力备战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及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发布大赛方案,请各教学院、相关部门按照大赛要求,结合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等环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
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一、大赛名称
2021年长江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教务处
(二)协办单位: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三)承办单位:
1.初赛阶段:各教学院
2.决赛阶段:教务处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 任:杨双 向小川
副主任:李柳柏 王东辉 谢 艳
成 员:董顺伟 汤鹏主 各教学院院长及党总支(委)书记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大赛各项具体事务。
(二)各教学院成立大赛分组委及指导教师团队,分组委由教学院院长、党总支(委)书记担任主任,负责大赛宣传发动、报名、初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指导教师团队负责项目的指导工作。
(三)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遴选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决赛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为大赛提供技术支持。
四、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五、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六、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
七、大赛赛道
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
八、参赛对象
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往届生。鼓励参赛队员跨学院、跨专业自由组队,每队3 --5人。
九、参赛组别与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以及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 年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为高校教师与学生共同持股,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0%,学生参赛人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师生均可为企业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
十、项目来源
(一)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策划或经营的项目。
(二)参加往届大学生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赛事未获得金奖和银奖的项目。
(三)已批准立项的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教师拟转化的科研成果。
十一、赛程安排
(一)初赛(2021年5月8日-5月21日)
2021年6月8前,各教学院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教学院按时完成网上报名。5月21日前完成院级初赛,遴选出15个以上项目参加学校决赛。各教学院应做好初赛组织工作,确保遴选出的项目具有竞争力。
(二)决赛(2021年6 月1日-6月4日)
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决赛的项目的计划书进行第一轮评审,择优选拔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
现场决赛包括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项目互换互评等环节,决出金银铜奖和拟报送参加重庆市大赛的项目,市赛时间(2021年7月)。
十二、奖励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奖励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认真研究,及时制定本学院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和经费,为学生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二)广泛发动。各教学院要严格按照比赛有关要求,加强大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挖掘参赛项目,确保学生“参赛面、参赛数量、参赛质量” 三个提升。
(三)系统培育。各教学院应成立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团队,鼓励师生共创,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带领学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
(四)创出精品。主动出击寻找项目,重点挖掘培育多年和毕业5年之内校友的项目,整合各类技术资源和社会资源,形成高质量的参赛作品。
十四、材料报送
(一)各教学院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初赛实施方案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科。
(二)各教学院于2021年5月21日前按院内初赛成绩排序后,将《长江师范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信息汇总表》(附件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计划书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实践科。
邮 箱:6141166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