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师生一站式服务大厅使用效能,帮助师生员工知悉服务项目、熟悉办事流程,一站式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会同入驻部门编制了《师生一站式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指南》,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师生一站式服务大厅窗口服务指南
校长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长江师范学院师生一站式服务大厅
窗口服务指南
师生一站式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编
2021年5月11日
党政办公室窗口服务指南
一、服务时段:正常工作日期间(学校重大会议期间除外)
二、工作人员:段剑波、周力、张碧辉、任建彬、张慢
三、服务项目
(一)校领导审签
1.工作流程:办理人在完成审签前的所有程序后,持审签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一站式服务大厅党政办窗口办理。党政办受理后,呈送相关校领导审签并通知办理人到办理窗口领取审签材料;须多位校领导审签的,由党政办转呈审签。其中,二级学院不能直接向党政办窗口提交审签材料,应按照审签事项,向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业务管理部门审查受理后,由业务管理部门向党政办窗口提交。
2.注意事项
(1)办理人在向党政办窗口提交审签材料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人及其办理部门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办理人应熟知审签事项、明确审签领导并按要求进行详实登记;
(4)党政办原则上午10点、下午4点呈送相关校领导审签。
(二)公务车申请使用
1.工作流程:凡申请公务用车的二级单位,应如实填写《公务用车使用审批表》,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审签其经费支付项目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一站式服务大厅”党政办窗口。党政办受理并审批后,及时办理调度。(联系人:周力老师13388966150)。
2.注意事项
(1)申请公务用车的二级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乘车人、申请事由等应符合有关要求;
(2)申请公务用车的二级单位应在学校下达的定额标准范围内进行。凡超支的,党政办公室不予受理。
(3)办理人须熟知审签事项并详实登记。
(三)会议室、活动中心、报告厅申请使用
1.工作流程:凡申请使用的二级单位,应如实填写《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或《会议场所使用申请表》,经二级部门负责人审签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一站式服务大厅”党政办窗口。其中,须付费使用的,应在审签时注明经费出处。报告厅的使用原则上现场办理(联系人:任建彬老师13594586350);会议室的使用原则现场办理(联系人:张碧辉老师13628250888)
2.注意事项:办理人须熟知审签事项并详实登记,并查实其会议室、报告厅的使用登记。
(四)信访预约登记
1.工作流程:凡3人及以上的师生须当面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的,须提前到“一站式服务大厅”党政办窗口进行预约登记,由党政办协调有关领导接访。有相关信访材料的,应在预约登记时一并提交。
2.注意事项:信访预约的受理范围为3人及以上的师生向学校反映情况。不在此列的,无须预约登记。
信息化办公室窗口服务指南
一、服务时段
周一到周五:上午8:20-12:00;
周一到周四 :下午14:20-18:00,周五14:20-16:00。
二、工作人员
邓莲,值班电话:72791166,72792224。
三、服务项目
(一)一卡通服务
1.补卡流程
持身份证到马鞍街道攀华广场中国建设银行营业厅补办新卡→持新卡到服务大厅一卡通服务窗口→写入校园卡信息→正常使用校园卡
2.注意事项
补办校园卡时需持身份证至马鞍街道攀华广场中国建设银行营业厅处补办卡片,再到学校一站服务大厅写入校园卡信息。
(二)师生统一身份认证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今日校园APP、校园EDU邮箱、教职工上网账号(办公室有线网络和YZNU无线WiFi)等密码修改。
(三)信息化服务咨询
学校信息化应用。所有事项,现场直接咨询。
学生工作处窗口服务指南
一、服务时段:周五下午
二、工作人员:学生处安排值班人员
三、服务项目
(一)学生火车优惠卡办理
1.火车优惠卡检测
工作流程:学生带上学生证(优惠卡)到窗口办理
2.火车优惠卡新办(补办)
学生证遗失、优惠卡损坏、转专业等新办(重办)优惠卡
工作流程:
新办:班级统一持新办的学生证到窗口办理;
补办:学生持补办的学生证到窗口办理;
3.火车优惠卡更改乘车区间
确因学生父母居住地址发生变动(父母在其他城市居住或者务工的原因)或居住地附近火车站发生变动必须变更火车优惠卡乘车区间者
工作流程:学生持补办的学生证到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方能更改
4.火车优惠卡加磁项目
工作流程:学生持学生证(优惠磁卡)到窗口办理;
(二)学生资助
1.学生助学贷款回执单回收
工作流程:直接收取学生助学金贷款回执单,并登记。
注意事项:助学贷款回执单上右上角,备注学费、住宿费、联系电话。
2.大学生入伍学费资助材料收取
工作流程:收取国家征兵网上下载的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表1),并登记。
收取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检查原件)。
注意事项: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当地征兵办公室、学校校章(财务处签字盖章后资助中心再审核签字盖章)。查询学生之前有无贷款信息,如有助学贷款请注明。
3.大学生退伍复学学费资助材料收取
工作流程:国家征兵网上下载的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表2)、并登记;退伍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当地征兵办公室、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学校校章。
教务处窗口服务指南
一、服务时段
每周星期一、三、五上午,星期二、四下午。其他时段请到致远楼二楼教务处相关办公室办理。
二、工作人员
李火光/卢凯。
三、服务项目
(一)教务处印章使用
工作流程:师生自备材料——>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教务处工作人员核实、签字——>盖章。
(二)等级考试成绩证明
1.工作流程:学生提出需求——>教务处工作人员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出具证明。
(三)学生证补、换发
1.工作流程:
学生证补发:登报声明作废——>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签字盖章——>交工本费——>持照片办理——>校办盖章。
学生证换发: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签字盖章——>交工本费——>持原有证件及照片办理——>校办盖章。
2.注意事项:工作时间办理,星期五下午办毕。
(四)教师调课
1.工作流程:教师网上申请、打印——>学院初审签字——>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网上处理。
2.注意事项:教师须有充分理由并提供依据,否则不予办理。
(五)师生教室借用
工作流程:师生网上预约——>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签字——>网上处理。
(六)学生成绩排名证明
工作流程: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成绩排名数据——>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教务处审核——>盖章。
(七)学生缓考、重修、补退选课
1.工作流程:学生重修补、缓考、退选课:学生申请——>学院初审——>网上处理。
2.注意事项:正常情况应在学校通知规定时间内网上自主办理。
(八)休学、退学、复学办理
1.工作流程: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填写对应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审核签字盖章——>交教务处窗口——>汇总后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处理——>服务窗口通知学生领取通知单——>学生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2.注意事项:学生、学院相关支撑材料完备,学院意见须明确。
(九)学生转专业
1.工作流程: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转出学院初审签字盖章——>转入学院或学校考核——>(如达到条件)学校公示、发文——>办理后续手续。
2.注意事项:学院意见须明确。
(十)学生身份信息变更
1.工作流程: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填写申请表,附证明材料——>学院审核签字盖章——>交教务处窗口——>汇总后由相关领导签字审批——>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处理。
2.注意事项:学生需提供证明材料(本人户籍登记卡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信息更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审核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复印件和申请表一起交教务处;学院认真核实证明及学生个人档案材料并出具无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证明,经办人和学籍主管领导须在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人事处窗口服务指南
一、服务时段
每周二、四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工作人员
安排人员轮流值班,不固定工作人员。
三、服务项目
(一)教职工请假手续办理
1.工作流程:申请人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请假申请表》→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一站式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审批或备案。
2.注意事项:(1)处级领导由党委组织部审批。(2)请病假应附上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材料及休养证明;请婚假应附上结婚证明;请生育假应附上准生证明;请工伤假应附上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证明。(3)处级干部以外的教职工请假在5天内的,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批,报人事处备案即可。
(二)教职工销假手续办理
1.工作流程:申请人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销假登记表》→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一站式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备案。
2.注意事项:请假人返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为未返校。
(三)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手续办理
1.工作流程:申请人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一站式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审批。
2.注意事项:处级领导由党委组织部审批。
(五)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
1.工作流程:教职工携带人事处发放《长江师范学院退休手续办理通知书》中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站式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审核材料→人事处科室内转审核→办理退休证明→人事处通知教职工领取退休证明→离退休处报到。
2.注意事项:要求提交的材料需提交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
(六)引进人才安家费领取手续办理
1.工作流程:引进人才填写《长江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发放申请表》→携带人才引进协议、购房证明到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一站式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提交材料→人事处移交科研处审核签字→人事处科室内转审核→人事处通知引进人才领取发放通知单→提交财务处发放。
2. 注意事项:领取未发完安家费时,需填写《长江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发放申请表(第二次)》,并携带人才引进协议、入职以来取得业绩成果、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办理。
(七)教职工领用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手续办理
1.工作流程:领用人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法人证书复印件领用申请书》→领用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一站式服务大厅党政办公室窗口审核领取。
2.注意事项:领用学校法人证书原件需到致远楼408办理。
招生就业工作处窗口服务指南
一、服务时段: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工作人员:何秀敏,马春玲
三、服务项目
(一)就业推荐表申领
(二)就业协议书盖章
1.工作流程: 学生确定就业单位——填录就业信息——打印就业协议——企业盖章——学院盖章——一站式服务大厅盖章
2.注意事项:如果企业未盖章,申请学校提前盖章的,需要提交就业协议书提前盖章申请表。
安全管理处窗口服务指南
一、服务时段
每周二、周五
二、工作人员
当日值班保卫干部
三、服务项目
(一)机动车校园通行权限申请
1.工作流程:申请人填写机动车辆校园通行权限申请表→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一站式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处窗口审核办理
2.注意事项: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师生户籍业务
1.工作流程:办理对象到人事处开具教职工入职证明→持人事处出具的教职工入职证明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处窗口审核→根据入职证明为教职工出具同意入户证明
2.注意事项:须持有人事处出具的教职工入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