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浏览次数:2135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118号)精神,结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与申报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申报时间:310-17日);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10-17日);

3.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20-23日);

4.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10-17日);

5.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51-5日);

6.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510-17日);

7.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910-15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我校在岗在编人员;

2.符合我校人事管理相关政策;

3.各项目具体申报对象和条件请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相关项目专栏查阅。除特殊说明外,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均应在申请时获得国外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年龄符合要求,且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首先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师出国申请表》(见附件),报相关部门审核,签订《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并按国家留学网相关项目专栏中“应提交的材料”要求准备,将全部纸质材料报国际处。

国际处受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2个项目纸质申报的截止时间为31718:00;受理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纸质申报的截止时间为32318:00;受理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纸质申报的截止时间为41718:00;受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纸质申报的截止时间为5518:00;受理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纸质申报的截止时间为51718:00;受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纸质申报的截止时间为91518:00。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过时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面上项目、硕博项目、西部项目等大多数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21231日,请申请人结合疫情形势、合理规划派出时间。留学人员应仔细阅读拟申请项目简章,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结果公布日期和留学资格有效期之间。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请受理单位一栏点选“长江师范学院”,其他项目受理单位点选“重庆市教委”。

3.鉴于今年特殊情况,申报了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项目的人员亦可申报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前序项目录取后自动撤销后续项目的申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倩,1862325357572796756;至静楼南楼309international@yznu.cn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教师出国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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