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毕业实习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112

 管理学院毕业实习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学生校外毕业实习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管理学院毕业实习应急预案》。

一、毕业实习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一)毕业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郑万军

副组长:杨伟、罗文宝

  员:唐光海、冉陆荣、罗扬、付启敏、张杰、冉文瑞、陈桃、范凯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学院校外实习安全工作的有关规规定。

2、负责检查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工作,关注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情况,督促实习安全工作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利用学校实习管理系统,对已外出实习的学生进行管理,与学生在实习期间保持联系,发现签到异常情况及时询问处理。

3、根据实习安全工作组的报告,处理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各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

4、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5、负责落实学生校外实习日常安全工作,关注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情况,积极预防各项安全突发事故、事件的发生,排除安全隐患。

6、及时处理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各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7、保护学生校外实习的合法权益。

8、负责落实每次实习涉及实习安全的其他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实习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实习中的安全事项、防范监控及其他未尽事宜。

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

1、学生参加校外实习活动时,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召开学生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进行人身财物安全、交通安全,严禁从事传销、法轮功等非法活动教育),引起学生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3、各专业负责人、辅导员、实习带队老师,再针对即将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开展校外实习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实习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实习前必须先完成《长江师范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向学院申请,并签订《长江师范学院分散实习安全协议书》。

2、实习单位应与实习学生签订《长江师范学院实习单位接收函》。

3、实习学生应与学校签订《长江师范学院分散实习安全协议书》。

4、实习学生必须向家长汇报本人实习的有关事宜,征得家长的同意并反馈于系部。

四、实习中的安全事项响应程序

1、应急识别: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判定为安全事故、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各种疫情、突发急病、人员走失(失踪)、工伤、破坏设备、打架、野外安全、社会不法分子绑架侮辱学生,以及盗窃、聚众打砸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2、事故、事件处置程序:第一,在现场的学生或发现者应立即向实习单位负责人和带队老师报告,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拨打120110119112122等电话或送医院处理。第二,辅导员或实习带队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具体情况,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向学校汇报。第三,毕业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第四,毕业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故、事件发生情况,商议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善后工作。第五,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学校负责人,按学校应急救援方案处理。

五、防范监控

为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毕业实习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学生校外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在实习协议签订方面,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处理,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未尽事宜由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完善。


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