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院团委: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春期推优入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自觉订阅党的理论刊物,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道德品行上先进。积极锤炼高尚品格,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群众基础好。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工作、学习及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最近一个学期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合格)。
4.执行纪律上先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违反校规的行为发生。
二、“推优”流程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截至2025年4月7日),团龄在一年(截至2025年4月7日)以上,且党支部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符合“推优条件”的均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4月8日至13日,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由对应专业党支部指派专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入党申请人进行个人陈述,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投票表决。
2.4月14日至15日,各团支委会根据平时考察情况,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讨论确定“推优”名单报送共青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获得“推优”资格的入党申请人,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3.4月16日至23日,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1)和《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附件2),并在全院师生中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团支书统一报送院团委审批。
4.4月24日至25日,院团委将审批后的《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对应专业学生党支部;各党支部委员会填写《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公示结果登记表》(附件3)。
5.4月26至28日,各党支部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以党支部为单位报学院党委备案(报送地址:纸质材料交到明德楼2202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到GYDWB@yznu.edu.cn,联系人:王元涛)
6.4月30日前,院党委根据党支部报送具体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等进行研究。研究同意后,对入党积极分子给予备案。
三、工作要求
1.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输送好新鲜血液。
2.各党支部要严格把关,对入党申请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确保入党积极分子政治过硬、质量可靠。
3.院党委要从严督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
附件1: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x
附件2: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docx
附件3:发展党员工作公示结果登记表.docx
附件4: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xlsx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