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浏览次数:10

各党支部,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共青团中央关于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长江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院《管理学院党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的遴选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推优入党”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入党的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申请人认真党的理论知识,尤其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

(三)申请人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纪守法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记录。

(四)申请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累计必修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若未达到该项条件,但在其他方面确有突出表现者,可单独提出申请并附事迹材料上报所在党、团组织逐级研究)。

(五)申请人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确立入党积极分子1年以上(截止日期至2024930日),并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申请人需填写《发展对象申请及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明确表达入党意愿。

(二)团支部大会民主评议推荐

1.团支部组织召开团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原则上应邀请院团委委员参会并主持。

2.团支部委员会依次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人情况后,申请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3.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正式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民主评议结果如实计入《入党民主测评评议表》《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23)。

4.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连同《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上报学院团委审查。同时将结果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二)党支部考察

1.学院团委将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人选提交党组织考察,各党支部指派专人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将意见如实记载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征求意见表》(附件4)中。

2.支部应通知参加座谈会人员事先准备,并在会上如实反映该入党积极分子优缺点情况,座谈会本人必须回避。

(三)党支部委员会研究

1.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在充分结合被推荐人现实表现、群众意见等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2.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向学院党委反映。

3.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党支部形成《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并连同《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征求意见表》《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支部发展对象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学院党委备案、政治审查及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1.学院召开党委会审查发展对象人选,最终确定发展对象,并向各党支部形成《发展对象的批复》。

2.院党委批复后,由院党务工作服务办公室整理填写《确定发展对象备案表》并根据党委指示,安排专人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发展对象一贯表现进行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政治审查。审查情况最终通过填写《发展对象政 治审查报告表》形成结论性材料。

3.学院党务工作服务办公室负责组织符合以上条件、完成各项推荐程序且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三、时间安排

 (一)团支部大会民主评议推荐

 各团支部应于20241031日前完成团支部大会民主评议推荐及公示工作,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报学院团委。

 (二)党支部考察

 各党支部应于2024118日前完成考察及意见征求与公示工作,同时将相关材料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院党委审查

 院党委于20241112日前召开党委会,审查并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四)政治审查及集中培训

 学院党务工作服务办公室在20241122日前完成政治审查、集中培训。

 (五)召开发展大会

 各党支部在20241129日前召开党员大会,对已完成政治审查、集中培训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六)院党委审批

 院党委于2024126日前召开党委会,审批中共预备党员,并报校党委审批。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党、团支部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如实、如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所有资料原则上须通过U盘等设备线下拷贝,不能通过网络进行传输。

 (三)各党、团支部在推荐过程中,要综合运用民主评议和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学院团委地址:明德楼11061107办公室;联系人:潘丹丹;联系电话:023-72793418

 (二)学院党务工作服务办公室地址:明德楼1206室;联系人:王元涛;联系电话:023-72790315;邮箱:GYDWB@yznu.edu.cn


  附件1:管理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申请及个人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2:管理学院入党民主测评评议表.docx附件3:管理学院入党民主测评汇总表.docx附件4: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前征求意见表.doc

 

 

                                                                                  党务工作服务办公室 团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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