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长江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发展第一批学生党员工作,拟定此方案,具体事宜如下:
一、确定发展对象
(一)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高。信念坚定,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对党忠诚,拥护党的纲领,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民服务,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严守纪律,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
2.学习成绩好。学习勤奋,无补考且专业成绩在班级排名为前50%以上;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每个季度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少一篇思想汇报);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且经过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一年(截至2025年5月4日)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3.生活作风良。作风正派,勤俭节约,不浮夸,不奢靡;尊敬师长,团结同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学生在班级民意测评好评率达三分之二以上【填写《发展对象民主测评评议表》(附件1)和《发展对象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2)】;遵纪守法,近一年内未受到各级各类处分。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候选人。党支部综合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填写《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候选人。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间:2025年5月6日
2.组织发展答辩会或谈话会。对入党积极分子党的理论知识水平、入党动机、入党条件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客观评价,确定列为发展对象人选,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中第5页“支部讨论研究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和意见”栏。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间:2025年5月9日
3.公示。将列为发展对象人选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填写《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近期发展对象公示表》(附件4)和《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公示结果登记表》(见附件5)。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间:2025年5月16日
4.报党委备案。将公示无异议的发展对象人选确定为发展对象,报学院党委备案。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后正式成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时间从学院党委同意备案之日起算。
责任人:党委组织委员
完成时间:2025年5月19日
5.进行政治审查。出具《政治审查报告》。
责任人:党委组织委员
完成时间:2025年5月26日
6.开展集中培训。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中第6页“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情况”栏。
责任人:学院党委
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二、接收预备党员
(一)支部委员会审查。召开支委会对确定发展对象各工作环节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中第7页“接收发展对象入党前的审查意见”栏,报学院党委审批。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二)组织填写《入党志愿书》。
责任人:党支部委员
完成时间:2025年6月3日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填写《入党志愿书》第9页“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
责任人:党支部书记
完成时间:2025年6月6日
(四)学院党委派人谈话。原则指派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党委委员对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填写《入党志愿书》第9页“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
责任人:党委组织委员
完成时间:2025年6月9日
(五)学院党委审批。召开党委会,审批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发展第一批学生党员名单。
责任人:党委书记
完成时间:2025年6月20日
(六)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责任人:专职组织员
完成时间:2025年6月23日
三、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有关工作流程,做好发展党员备案工作,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发展党员过程相关材料如会议记录等报专职组织员办公室(明德楼2202室,联系人:王元涛)存档。
附件4: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近期发展对象公示表.docx;
附件5: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公示结果登记表.docx;
附件6: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信息汇总表.xlsx。
2025年4月29日